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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风科技售股权遭质疑 估值已进合理区间

2008-07-09   作者:佚名   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

   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冀北表示,签订这样一份合同,并不是卖出自家资产,这只是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,来实现旗下风电场的销售。采取这样的模式,就会包含两方面的收入:机组的销售收入和投建风电场带来的溢价收益。

   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已于7月4日同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(下称 “国华”)、神华国际(香港)有限公司(下称“神华国际”)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合资经营合同,转让塔城天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(下称“塔城天润”)股权,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,并对塔城天润共同增资,开发新疆塔城玛依塔斯风电场项目(下称“塔城风电场”)。至此,塔城风电场的销售得以实现。

    风电场售销分两步走

    公告显示,金风科技此次股权转让是分两步进行的:第一阶段,北京天润以2400万元将其持有的塔城天润24%的股权转让给国华,以2500万元将其持有的塔城天润25%的股权转让给神华国际,转让后北京天润还持有塔城天润51%股权;第二阶段,待塔城风电场完全建成投产之后,北京天润再向国华转让其持有的塔城天润剩余的51%股权。具体作价,由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以后再确定。

    曾有媒体称金风科技此举是曲线卖资产。那么实际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呢?《每日经济新闻》昨日就此事致电金风科技,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冀北介绍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情况。冀北表示,签订这样一份合同,并不是卖出自家资产,这只是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,来实现旗下风电场的销售。

    本次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塔城风电场1期装机容量49.5MW项目,是公司去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。公司目前的风电场开发销售依照以下模式:先由公司将前期工作做好,包括基础设施建设、机组的安装调试以及运行等等,然后将一个完整的、已经建成的项目交付给业主,业主接手的就是一个已经可以运转、可以获取发电收入的风电场。

    “采取这样的模式,就会包含两方面的收入。”冀北表示,一部分是机组的销售收入,母公司将建设风电场所需机组卖给子公司,合并财务报表时这部分销售收入是直接抵消的。即是说,虽然生产出了这批机组,也发生了销售,但是在利润上得不到体现。现在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,第1期转让出去的塔城天润49%的股权,实际上就是实现了这一部分机组的销售收入。

    另一部分则是投建风电场带来的溢价收益。冀北称,整个项目完全建好之后,如果项目达到了业主的期望,那么在后续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有一部分溢价。在这种模式下,即使没有溢价的收入,销售收入和相应的利润也能得到确认。

    公司原本的计划是,将风电场建设完成之后再考虑卖出事宜,然而实际情况是,该项目还在建设过程中就有客户与公司联系。现在这种模式,“还能回笼一部分资金,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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